您现在的位置:天利高考网 > 高考资讯 > 最新资讯

2025年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www.qmyyt.com 2025-06-13

最新资讯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5年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发布,期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校招生章程,充分知道学校特点与专业设置。愿你们在高考考试中发挥出色,考入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开启生活新的篇章!image.png中国矿业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为全国首批具备博士和硕士授与权的高校之一,设有国家批准的研究生院。学校已有116年的办学历史,通过长期进步和建设,形成了以理工为主、以能源资源为特点,理工文管法经教艺等多学科协调进步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办学格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质状况,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矿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文昌和南湖两个校区。文昌校区坐落于江苏徐州金山东路1号,邮编221008;南湖校区坐落于江苏徐州大学路1号,邮编221116。

第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者,颁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与条件的,颁发中国矿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符合外方学校学位申请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外方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全方位实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全方位贯彻推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同意纪检监察机构、考生、父母、大众媒体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和社会力量一同参与的咨询与民主监督机构,吸纳少量的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参加,为学校研究拟定招生工作总体目的、招生政策、重大事情等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拟定招生工作规范,确定本科招生总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策略等,指导做好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推行本科招生工作的实行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平时工作,并负责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省(区、市)考试院的交流联系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含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和特殊类三大类别。其中特殊种类招生包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好学计划”、外语类保送生、运动练习、艺术类,与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依据台湾区域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依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根据地区、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状况、学校办学地域与面向行业、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需要等原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终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用预留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用坚持集体决策、水平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并依据办学进步需要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专业容量、学生成绩和志愿等分流至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有关专业。
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介绍(类)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专业介绍(类)目录(2025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根据“学校负责、各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

1.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率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中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低于105%;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低于120%。

2.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没有完成的计划将寻求志愿;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将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将寻求志愿,生源仍不足的状况下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状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各省(区、市)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实行“3+1+2”模式最佳选择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实行“3+3”模式和“3+1+2”模式最佳选择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4.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状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没有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状况下作退档处置。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5.学校只认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且加分不能超越20分。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能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6.孙越崎学院是学校的拔尖革新人才培养学院,已录取进入矿业类(孙越崎特点班)、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孙越崎特点班)、土木类(孙越崎特点班)、机械类(孙越崎特点班)、地质类(孙越崎特点班)、测绘类(孙越崎特点班)、能源动力类(孙越崎特点班)的学生,依据学生学业成绩和现实表现进行动态调整,未能达到年度学业考核需要的,将被转出上述特点班并转入相对应专业。

第十四条 实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报专业须满足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需要。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学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学校高校专项“好学计划”、外语类保送生、运动练习、艺术类、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依据台湾区域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特殊种类招生项目的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本年度有关类别招生简章实行。

第十七条 学校面向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招生与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与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八条 考试报名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的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线,学校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根据高考考试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非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文理兼招。

第十九条 学校分别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和格里菲斯大学合办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可以录取至化工与制药类、消防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运动练习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可以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含应用物理学、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环境设计专业;不可以准确辨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可以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含工商管理类、工程管理、应对管理、云数据管理与应用、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不可以准确在显示器上辨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可以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规范收取学费、住宿费、暖气费等。

各专业学科门类的学费怎么收费如下:

专业学科门类

学费(元/人﹒学年)

工学类

5800

理学类

5500

管理学类、文学类、经济学类和法学类

5200

艺术学类

6800

体育学类

5300

公安技术类

6000

住宿费:
1200元/人﹒学年,暖气费:
1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26400元/人﹒学年,海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成本由外方合作大学根据其规定收取。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江苏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规范收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学费代偿”等多位一体资助体系保障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校每年面向本科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资助总额近亿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拓展新生入学资格审察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置。凡经查实存在*、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状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招生微信号:矿大招生(cumtzs),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 0516-83591777;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电话:0516-83590270。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拓展招生政策发布、讲解和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成本。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有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热点专题

  • 2025年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 高中一年级上学期化学物质的量问题分析总结
  • 2025年厦门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5年贵州高考考试打

[]高中地理重点复习:锋